东莞首例外国人醉驾案宣判一韩国人被判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
当事人喝酒到凌晨,开车在雍华庭旁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睡着了东莞159宗醉驾案中超过一半是因为发生事故而被查。
近日该院审结了首宗外国人在莞危险驾驶案,韩国人李某被判处拘役两个月,缓刑3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今年8月19日9点50分许,韩国籍男性商人李某,驾驶小客车行驶至东城西路雍华庭对出的十字路口时,在等待红绿灯的过程中睡着,后来被执勤民警查获。
经检验,案发时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.92mg/100ml,早已超出酒后驾驶酒精含量20mg/100ml的指标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莞城交警介绍,经调查,原来李某头天晚上与人喝酒,第二天凌晨3时多驾车回家,但因为太困,来到雍华庭时,在车中睡着,并将车停在红绿灯路口。
李某被查获后对自己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东莞中院审理后认为,李某经考试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资格,在知道不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,依法应给予惩处。
考虑到李某犯罪情节较轻,认罪态度较好,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,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。
法官提醒,广大驾驶者以此为警惕,切忌酒后驾驶,以身试法。
来源:东莞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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